一、 设立依据:
河南省委、省政府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》的意见
二、 适用范围:
全县百岁以上的老人
三、 受理地点:
户口所在地乡、镇、办事处民政部门
四、申报材料
1、百岁老人的《户口簿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;2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
五、工作流程(附后)
六、是否收费:不收费
七、联系电话:0376--39316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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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设立依据:
河南省委、省政府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》的意见
二、 适用范围:
全县百岁以上的老人
三、 受理地点:
户口所在地乡、镇、办事处民政部门
四、申报材料
1、百岁老人的《户口簿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;2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
五、工作流程(附后)
六、是否收费:不收费
七、联系电话:0376--39316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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